关于开通校园110报警中心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9-10-27来源:保卫处浏览次数:2065

关于开通校园110报警中心的通知

全院各系、部门、外来单位:  

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提高保卫部门快速反应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,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环境,按照省、市公安部门的要求,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支持下,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中心已于200951开通(试运行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、校园110报警中心面向全院提供安全服务,由物业公司承担我院安全方面接报警服务。坚持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、确保重点、维护稳定、保障安全的原则。  

二、校园110报警中心设在我院监控报警中心,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。严格实行值班、受理、处置、反馈和巡查制度。

三、保卫部负责对校园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协调和监督。

四、校园110报警中心以报警、求助为主要工作内容。其具体内容如下:

 1.报警受理范围:在校内发生刑事、治安案件或发现犯罪嫌疑人;校内师生员工的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;校内发生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;在校园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。  

2.求助受理范围:严重干扰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的事件;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突遭意外事故及其他危急求助事件;师生员工在校内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救护的;校内水、电、气、热等出现险情,威胁公共安全、人身或财产安全,需要先期紧急处置的。  

做好保卫工作,为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环境,是保卫部门责无旁贷的义务与责任。警力有限,民力无穷,期望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,献计献策,同时,欢迎大家监督校园110的工作,共同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校园110电话:5869070124小时)

校园110投诉电话:58690789(工作日)

 

20091026